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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刘燕茹等两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
2022年11月16日  点击:[]

刘燕茹,女,500107********2420,2020级会计二班员工,学号2020210211;

邓本加,男,632127********4000,2021级会计四班员工,学号2020210446。

以上两位同学在校期间无视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未按通知时间参加11月15日的全员核酸检测,干扰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进行。鉴于该同学主动反思错误,态度诚恳,经学院研究决定,给予刘燕茹、邓本加两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。

当前校内疫情防控压力空前,形式严峻,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主动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相关纪律要求,共同筑牢校园安全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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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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